国务卿海约翰致美国驻伦敦大使乔特
发自美国国务院,华盛顿,1899年9月6日
乔特先生:
大不列颠女王陛下政府有过声明,称英国的政策与传统均不允许其利用英国在华可能获得的任何特权,作为排斥他国商业竞争者的手段。并且,英国在中华帝国的贸易自由的概念,指的是全球各国在华享有同等贸易自由。尽管英国先后通过与德国和俄国的正式协定,承认了他们在华 "势力范围或利益范围",承认他们在这些区域内享有特殊权利与特权(尤其在铁路及采矿事业方面),但女王陛下政府仍同时致力于维护所谓 "门户开放" 的对华政策,以确保其他国家在上述各国在华的 "势力范围" 内的商业与航运享有平等待遇。这一政策不仅有英国商界的急迫呼吁,也是美国商界的迫切要求;他们公正地认为,唯有此政策,方能改善当前局势,维系他们在中国市场的地位,并拓展未来经营空间。
尽管美国政府绝不承认任何国家依据过去一年间跟中国缔结协约而获得在中华帝国任何区域享有独占权或控制权,然而美国不得不坦承其忧虑:在当今情势下,条约国之间有可能——甚至有相当的概率——爆发纷争,危及美国依据中美条约所获的权利。
本政府诚挚期望,我国公民之利益不至因任何列强在中国的所谓 "利益范围" 内实施排他性政策的歧视而受到损害;同时冀望在中国维护全球商贸的开放市场,消除国际摩擦的危险隐患,并以此敦促各国在北京采取协同行动,推进中国当下亟需之行政改革——此改革对巩固清廷统治、维系中国领土完整至关重要,而中国之完整实为整个西方世界所共同关切。本政府深信,如果宣称在华有 "利益范围" 的各国,能就外商会在其 “利益范围” 内将享有平等贸易的意图发表一个声明,必将极大助力于此目标之实现。值此契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特向大不列颠女王陛下政府表明意愿:期待贵国正式发表一个声明,并协助获取其他宣称在华拥有 "势力范围" 之列强的同类声明。这个声明的意思应为:各国(政府)在其各自 “势力范围”内——
第一,绝不干涉各自在中国的所谓“势力范围”内或租借地内的任何通商口岸和既有利益方的运作。【译者注:这一条是美国政府呼吁各国政府不要对其在中国的势力影响区域内的港口、铁路等通商设施的运作进行干预,也不要干预在这些地方从事活动的不论国籍的商业和社会机构,列强需承认其他国家在其中国势力范围内的现有投资(如铁路、工厂),避免垄断或排他性控制。这是美国呼吁列强保障所有国家的人在外国势力范围区域享有平等权利,从而确保美国商人的商业活动不受列强势力范围的壁垒影响。】
第二,现行的各国与中国的通商条约中规定的关税,应适用于所有在上述“势力范围”内的口岸(“自由港”除外)装卸之货物(“自由港”除外),无论其国籍归属,所征关税概由中国政府征收。【译者注:这一条是美国政府呼吁在各国的中国势力范围地区所收的关税应该对所有国家的货物都平等对待,而且只能由中国政府来征收,而不是外国政府征收。】
第三,对进出该“势力范围”内任何港口之外国籍船舶,不得征收高于对本国船舶征收的港口费;对于使用此“势力范围”内建造、控制或运营之铁路来运输的他国公民货物,不得征收高于对本国的相似货物在同等距离运输的铁路运费。
俄罗斯皇帝陛下最新敕令宣布大连港口在俄租期内向各国商船开放,此举打消了世人对俄国会不会秉持开明、妥协政策的疑虑,加之俄方已向美国政府所作的保证,让人足以期待俄国皇帝陛下将理解此提议并给予合作。据此,已训令美国驻圣彼得堡宫廷大使托尔先生将上述条款面呈沙皇陛下,提请早日审议。随函附寄致托尔先生训令副本,供阁下机密参阅。
德意志帝国宣布胶州为“自由港”,并在该处协助中国设立海关,同时德方以口头方式向美利坚合众国保证:其占据山东部分地区之举绝不会影响我国在德国“势力范围”内之利益。凡此种种,皆表明美国所期望之宣言料将不会遭遇来自德国的重大阻力。
就日本而言,它是下一个对跟中国贸易最有兴趣的相关大国。我们提议的上述安排显然符合日本的诉求,且该国政要在过去一年的宣言与本文所述观点完全契合,故对其会跟美国诚挚合作深具信心。
请阁下尽速将上述考量呈递英国女王陛下政府的外交事务首席大臣,并敦请立即审议。
随函附寄就此事宜致驻柏林大使训令副本。
此致
敬礼
(附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