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1月24日,美国代理国务卿腊夫特到白宫,就美国是否加入联合国准备建立的实施巴勒斯坦分治计划的委员会工作,听取杜鲁门总统的指示。
此后,腊夫特跟美国驻联合国大使赫晓-约翰逊和(Herschel Johnson)和主管占领区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希尔君(John Hilldring)电话通报了领导的指示,并用一个备忘录记录交流过程。
杜鲁门的指示是:
1. 美国最好不参加联合国实施巴勒斯坦分治计划的委员会工作,除非苏联参加。(编者注:杜鲁门的意思是除非苏联插手中东,否则美国尽量不介入巴勒斯坦事务)
2. 如果美国介入巴勒斯坦事务,美国不要出头,只作为多个联合国成员国的一员;如果需要军事力量介入,美军也只是作为多国联合部队的一员。
3. 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不应该用威胁或任何不当的压力,来要其他国家驻联合国代表团投票赞同对巴勒斯坦的分治建议;强调说明美国之所以投票赞同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关于分治的建议,是因为尊重特别委员会多数成员的建议,但美国绝对没有丝毫要其他国家跟着美国投票的意思。
4. 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应该在巴勒斯坦分治上严格履行对阿拉伯代表团的权益的任何承诺。
(编者注:杜鲁门的指示和国务院的忠实执行,并没能阻拦美国政府其他人士和国会议员在特别势力影响下用不当手段威胁利诱一批中小国家投票通过分割巴勒斯坦的建议。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后来给杜鲁门总统写信,说阿拉伯人反对把巴勒斯坦的主权让天涯海角的一批无关联的、容易受到金钱收买和权力胁迫的国家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