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2009年8月13日报告,举白旗的平民被杀害的7个案例
“我想弄懂我是否对以色列做了什么错事,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Khalid ‘Abd Rabbo,2009年1月7日,他两岁和七岁的女儿在举着白旗时被枪杀。[1]
本报告记录了 2008 年 12 月和 2009 年 1 月以色列在加沙开展重大军事行动期间,以色列士兵用单兵武器向平民开枪的 7 起事件。这些袭击造成 11 名平民死亡,其中包括 5 名妇女和 4 名儿童,并至少造成 8 人受伤。
这些伤亡只占以色列所谓的 “铸铅行动” 期间死伤的巴勒斯坦平民的一小部分,但由于攻击的具体情形性质,这些平民伤亡的情况很突出。 在每起案件中,受害者都站着、行走,或者与其他手无寸铁的平民一起乘坐缓慢行驶的车辆,这些平民试图通过挥舞白旗来表达自己的非战斗人员身份。 所有现有证据表明,事发地点当时在以色列军队控制之下,没有发生战斗,巴勒斯坦武装分子也没有躲在被枪杀的平民中间。 无论是否挥舞白旗,这些人都是未参与敌对行动的平民,因此根据国际人道法(战争法)不应受到攻击。
人权观察组织对每一起事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包括访问袭击地点、检查弹道证据、收集医疗记录以及采访多名目击者——每次袭击至少分别采访三人。 在一个案例中,法医病理学家对一名幸存者进行了检查。 以色列国防军(IDF)拒绝了人权观察多次提出的召开会议讨论这些案件的请求,也没有回应书面提交的有关这些案件的问题(见附录)。
在每一起事件中,证据都强有力地表明,至少以色列士兵在实施袭击之前未能采取可行的预防措施来区分平民和战斗人员。 最糟糕的是,士兵们故意向他们已知是平民的巴勒斯坦人开枪。
根据战争法,武装冲突各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区分平民和战斗人员,并且只能针对战斗人员。 平民只有在直接参与敌对行动时才会失去免受攻击的保护。 蓄意袭击平民违反了战争法,实施或下令实施此类袭击的个人应对战争罪负责。
战争法还责成各国对严重违反战争法的可信指控进行公正调查,并追究任何因战争罪负有责任的人的责任,无论其级别如何。 然而,迄今为止,以色列政府和以色列国防军未能对以色列军队在铸铅行动期间违反战争法的许多可信指控进行认真调查。 当参与此次行动的以色列士兵向公众讲述这些对平民的袭击和其他侵犯行为时,以色列国防军将他们的说法斥为道听途说和夸大其词,并批评士兵们的直言不讳。
以色列一再指责加沙平民死亡是哈马斯在行动中造成,是因为哈马斯在人口稠密地区作战,并利用平民作为 “人盾”,即故意利用平民来阻止对巴勒斯坦人武装人员的袭击。
在本报告记录的杀戮事件中,人权观察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平民受害者被巴勒斯坦武装分子用作人盾或在敌对部队交火中被枪杀。 在每一次事件中,以色列军队似乎都控制着当地局势,而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则已经离开了相关地区。 这些平民受害者显而易见不构成明显的安全威胁。
在这七起案件中,每起案件中都至少有一人挥舞着用布或衣服制成的临时白旗,国际人道法将其视为休战或投降的标志。 无论有没有白旗,平民都免受攻击; 在这些情况下,他们无疑挥舞着白旗,表明他们没有参与敌对行动,也没有构成威胁,从而重申了他们的平民地位。
两名以色列指挥官声称,巴勒斯坦武装分子使用白旗来保护自己免受袭击,但没有提供日期、时间和地点等细节,以便对这一说法进行调查。 一名上校告诉媒体,他的士兵曾看到哈马斯战士举着白旗在房屋之间走动; 另一位上校说,他的士兵看到一名哈马斯战士躲在一名举着白旗的妇女和一群儿童后面。 以色列国防军拒绝了人权观察组织探讨这些指控和进行更广泛的调查的请求。
报告中记录的一个案例是,1 月 7 日,在贾巴利亚东部,阿卜杜·拉博 (Abd Rabbo) 家的两名妇女和三名儿童在自家门外站了几分钟——其中至少三人拿着白布——当时一名以色列人 士兵开枪,杀死了两名分别为两岁和七岁的女孩,并打伤了祖母和第三个女孩。 女孩们的祖母自己中了两枪,她说: “我们花了七到九分钟挥舞旗帜,我们是脸朝着以色列士兵,他们突然开枪,女孩们倒在地上。”
目击者的叙述、坦克履带、现场发现的弹药箱和弹壳,以及法医专家对祖母的检查表明,一名以色列士兵向可辨认的、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开枪。
1 月 13 日,在 Khuza'a 村,一名以色列士兵开枪打死了 47 岁的拉伊亚(Rawhiya al-Najjar),并打伤了她 23 岁的亲戚 Jasmin al-Najjar。那是一个白天,这些妇女结伴在一条笔直的道路上行走,拉伊亚举着白旗。她们是试图在以色列占领这个社区后离开这里。 以色列士兵占领了街道前方 230 米处的一所房屋,但显然没有鸣枪警告来阻止这群人。
报告中的三起事件发生在加沙北部阿塔特拉村及其周边地区,以色列军队曾在那里与哈马斯交战。 然而,枪击事件发生时,战斗已经停止,每次枪击事件中都可见平民,手无寸铁,挥舞着白旗。 在一个案例中,平民在一条开阔的街道上结伴行走。 在另一次袭击中,他们开着拖拉机和汽车缓慢行驶,试图带着先前袭击中的伤者和死者离开该地区。
18 岁的奥马尔·阿布·哈利玛 (Omar Abu Halima) 说:“我们开着拖拉机,在路上看到了坦克和士兵。当我们看到他们(以色列士兵)时,他们命令我们停下来。 我们停下来后,他们向我们开枪。 他们杀了我的表弟马塔尔。 我的表弟穆罕默德受伤了,后来去世了。”
在第三起 “阿塔特拉” 案件中,两名举着白旗的妇女走出以色列国防军正在拆毁的巴勒斯坦人的房屋,她们告诉士兵说房子里面有平民。 55 岁的扎基亚·卡努 (Zakiya al-Qanu) 说:“我们打开门时,一名以色列狙击手向我们开枪。伊比萨姆被击中,我转身想回房间去,另一颗子弹擦伤了我的背。 伊比蒂萨姆死在门口了。”
本报告中的七起事件并不是最近加沙战斗中以色列士兵用小武器射杀平民的全部事件。 美联社报道了另外两起案件:2 岁的 Shahed Hijeh 被杀,33 岁的 ‘Abir Hijeh 受伤,另外,在另一起事件中,70 多岁的 Mahdiyeh ‘Ayyad 被杀。 [2] 更引人注目的是,参加铸铅行动的两名以色列士兵谈到了两起案件——一名母亲和两个孩子因意外走进禁区而被杀,以及一名老年妇女被杀——尽管这些案件可能是同一起案件 据美联社报道。 以色列国防军表示,他们对士兵的说法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说法毫无根据。 由于被限制进入加沙,人权观察没有调查这些案件。
7月,由以色列退伍军人组成的 “打破沉默” 组织公布了26名参加过 “铸铅行动” 的未透露姓名的预备役和正规战斗士兵的证词。 两名士兵解释了以色列军人如何射杀一名夜间接近以色列国防军据点的巴勒斯坦老人。 他们说,当第一次看到该男子拿着手电筒在距离房屋至少 150 米的空旷街道上行走时,连长拒绝下令开枪预先警告,因此当该巴勒斯坦男子走近时,士兵们按照交战规则在25米以内开枪打死了该男子。
到目前为止,以色列政府和以色列国防军强烈否认在加沙战斗中造成平民死亡的不当行为,称军方已尽一切可能区分武装分子和平民。 他们论点的一个关键要素是,以色列国防军通过散发传单、打电话以及闯入当地广播和电视广播来警告平民即将采取的军事行动。 [3]
国际人道法鼓励武装部队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发出袭击警告,但警告必须 “有效”。 在加沙,以色列国防军的警告过于模糊,通常是针对 “该地区的居民”。 从高空投下的传单散布在大片区域; 许多加沙居民告诉人权观察,他们无视这些传单,因为它们太常见了,到处可见而且不精确。 此外,警告并没有指导平民逃离家园后到哪里寻求安全。 1月3日地面攻势开始后,以色列国防军警告居民“转移到市中心”,但随后一些市中心遭到袭击,其中包括位于城市地区的联合国学校,平民在这些学校寻求庇护。 最终,由于主要由以色列以及南部的埃及强制关闭加沙边界,加沙平民没有安全的地方可以逃离。 最后,即使发出警告后,国际人道法仍要求攻击部队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平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攻击部队发出警告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无视其尽量减少平民伤害的义务; 攻击部队不得假设发出警告后留在某个地区的所有人员都是合法的攻击目标。 [4]
4月22日,以色列国防军公布了对其部队在加沙行为的内部调查结果。 报告的结论是,以色列国防军部队在整个战斗过程中 “按照国际法行事”,称 “极少数不可避免的事件” 是由于 “情报或操作错误” 而发生的。
尽管人权观察已于 2009 年 2 月上旬向以色列国防军发送了这些袭击的详细信息,包括事件的 GPS 坐标、死伤者姓名以及 他们的死亡情况(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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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段落只是人权观察这个报告的开篇介绍的部分,占报告总篇幅的约10%。请用链接阅读完整原文里关于调查方法、证据、国际法规则、和责任的详细介绍。
后记:丁占杰、萧峰、沈皓几位同学提供了美国犹太人委员会(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不赞许国际人权观察组织报告的作者自身的人权活动的意见,但未提供挑战国际人权观察组织报告的7个屠杀平民案例的真实性的证据。
鸣谢:谢谢杨光同学指正了一个事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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