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司法部特别检察官史密斯关于特朗普为了获取总统职位破坏美国民主选举和欺诈美国人民的起诉书的开篇原文翻译。(详尽的证据见英文原文链接)
起诉书
大陪审团指控,在对本起诉书具有实质意义的时间里,以及在以下日期或大约时间段里:
介绍
1. 被告唐纳德·J·特朗普是美国第四十五任总统,也是 2020 年连任总统候选人。被告在 2020 年总统选举中落败。
2. 尽管败诉,被告仍决心继续掌权。 因此,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选举日之后的两个多月里,被告散布谎言,称选举中存在改变选举结果的欺诈行为,而且他实际上已经获胜。 这些说法是不实的,而且被告知道这些说法是不实的。 尽管如此,被告仍然复述并广泛传播了这些说法,以使他明知是虚假的说法显得正当,造成全国强烈的不信任和愤怒气氛,并削弱公众对选举管理的信心。
3. 与每个美国人一样,被告有权公开谈论选举,甚至可以错误地声称选举期间存在决定结果的欺诈行为,可以不实地宣称他选举获胜了。 他还有权通过合法和适当的方式正式来挑战选举结果,例如寻求对各州的选民投票进行重新计票或审计,或提起质疑选票和程序的诉讼。 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被告确实采用了这些方法来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 他通过重新计票、审计或法律挑战来改变任何州结果的努力都没有成功。
4. 选举日后不久,被告还采取非法手段削弱剔除合法选票和颠覆选举结果。 在此过程中,被告实施了三项共谋犯罪:
a. 阴谋通过不诚实、欺诈和欺骗手段损害、阻碍和破坏联邦政府收集、统计和认证总统选举结果的合法联邦政府职能,违反美国法典第18卷第371条;
b. 阴谋以腐败方式阻碍1月6日的国会程序,该程序对收集的总统选举结果进行统计和认证(“认证程序”),违反了《美国法典》第18 条卷第1512(k)条; 和
C。 阴谋剥夺选民投票权和让自己的投票得到计票的权,违反了《美国法典》第18卷第241条.
这些阴谋都是建立在被告散布选举舞弊的广泛且破坏稳定的谎言而造成的广泛不信任的基础上的,这些谎言对准的目标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国家收集、统计和认证总统选举结果的过程(“联邦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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