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上海公报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acknowledges(注:英文原意是 “确认知悉”,公告的中文版翻译为 “承认”)台湾海峡两岸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不对这个立场持异议。美国重申美国的利益在于台湾问题由中国人自己用和平方式解决。
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It reaffirms its interest in a peaceful settlement of the Taiwan question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1978年建交公报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recognizes)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国政府。在这个背景下,美国人民将与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业和其他非正式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定知悉(acknowledges)中国人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Within this context,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will maintain cultural, commercial, and other unofficial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 of Taiwa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1981年10月1日:叶剑英委员长阐述国共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实现台湾回归祖国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二周年国庆前夕,又欣逢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我首先向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国外侨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问候。
一九七九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得到全中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国外侨胞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台湾海峡出现了和缓气氛。现在,我愿趁此机会进一步阐明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入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是我们这一代人光荣、伟大的历史使命。中国的统一和富强,不仅是祖国大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样是台湾各族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而且有利于远东和世界和平。
我们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促进全民族大团结早日实现,共享民族荣誉。希望港澳同胞、国外侨胞继续努力,发挥桥梁作用,为统一祖国贡献力量。
我们希望国民党当局坚持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以民族大义为重,捐弃前嫌,同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完成统一祖国大业,实现振兴中华的宏图,为列祖列宗争光,为子孙后代造福,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谱写新的光辉篇章!
1982年8月17日关于台湾问题的公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双方同意,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在此基础上,中美两国关系实现了正常化。
二、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在两国谈判建交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立场不一致,中方声明在正常化以后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双方认识到这一问题将会严重妨碍中美关系的发展,因而在赵紫阳总理与罗纳德·里根总统以及黄华副总理兼外长与亚历山大·黑格国务卿于一九八一年十月会见时以及在此以后,双方进一步就此进行了讨论。
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是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的上海公报确认了这些原则。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建交公报又重申了这些原则。双方强调声明,这些原则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
四、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
五、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六、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英文是acknowledges,是 “确认知悉” 的意思)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七、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八、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决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方面的联系,为继续发展中美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共同作出重大努力。
九、为了使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两国政府重申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并进行适当的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