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美国宪法规定了一个清晰的最高法院法官任命程序:1. 总统提名;2. 参议院商议和决定是否批准(advise and consent)。
2020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因癌症逝世。此时离总统选举日11月3日不到两个星期。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和执政的共和党总统川普全力推动通过新法官的任命和就职。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2016年2月最高法院出现空缺,同样的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拒绝接受、拒绝审议时任民主党总统奥巴马的提名的法官候选人,称应该由下一任总统来决定新法官的提名。
以下是可持续发展研究合作室姜涛评论。
2020年任命最高法院法官是对美国民主的重击
我想争论当前川普总统不该提名,以及参议院不该批准最高法院新法官的原因,跟党派之争无关,跟法官候选人的资格无关,跟我们是否同意法官本人的法理观念也无关。原因很简单:
1. 4年前 2016年,时任总统奥巴马有一个提名法官的机会,但参议院共和党多数拒绝履行宪法规定的 “审议和决定是否批准(advise and consent)”,称要把决定权保留给美国人民即将选出的下一任总统。
2. 到了今年,离选举还有2个月,同样的参议院参议院多数改变4年前的说法,改变4年前的说法,确定现任总统在执政最后一年有权利提名任命新法官。被广泛认为是部署司法力量,为川普可能的选举失利提供法院干预的法官多数保障。
民主制度的最根本的一块基石是自由而公平的选举(free and fire election);良好民主制度运行的根本前提是国民对社会是公正公平的感受。
今年是川普总统的任期最后一年的总统选举年,如果共和党参议院违背他们4年之前宣称的总统选举年不得任命最高法院新法官的理念,出尔反尔在今年强行通过新任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那么民主制度的 “自由而公平的选举” 这块基石,以及国民对社会是公正公平的感受作为民主社会的基本前提,将受到重大伤痕打击,人们将不能认为美国存在自由和公平的选举。
因此,甚至可以说任何法官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提名,本身是他/她不合格的坚实证据,因为他/她不能维护自由而公平的选举,不能维系美国人民对美国社会的公平公正的感受。
新任命对美国民主社会规范和期望的冲击